●服役役男權益:「臺北市役男服役期間如有結婚、配偶生育或直系血親死亡等情事發生,市府有何種補助?」
一、依「臺北市服兵役役男家屬及遺屬特別補助自治條例」規定,未經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 助實施辦法第8條核列等級之役男有結婚、配偶生育或直系血親死亡等情事發生者,得依 申請發給慶弔儀金。 二、申請方式:應於事實發生二個月內,檢附已於戶政機關登記之戶籍資料,向戶籍所在地區公 所提出申請。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權益編管科:23654361分機322,聯絡人:江亞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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