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役男出境:「國內在學或未在學役男,可否短期出國觀光?應如何辦理?須準備之證件?出國可以多長的時間?」

國內在學或未在學役男,只要是未被限制出境,皆可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申請短期出境。(不含同條第1至6款奉派出國表演比賽或當交換學生及出境就學等情形)

(一)申辦時間:應於出境日前1個月內提出申請(例:王男欲於111年7月1日出國觀光,其應於111年6月1日(含)以後提出申請。)

(二)申辦方式:
   1.線上申辦:請至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網站(
http://docms.gov.taipei/)線上申請出境,並列印出役男短期出境核准通知單後持憑出境,免再臨櫃辦理。
   2.臨櫃申請:無法利用線上系統申請時,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內(例假日不受理)至全國任一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臨櫃辦理。

(三)申請人應備證件:
   1.線上申辦:免附證件
   2.臨櫃申辦:
      (1)役男本人申請:役男護照正本、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役男未滿20歲申請出境,應再備妥父母之一方或監護人身分證及印章。)
     (2)委託他人申請:除攜帶役男護照正本、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外,受託人亦需備妥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受委託人應年滿20歲,委託人未滿20歲,委託書應經其監護人簽章。(由役男之直系血親、配偶或成年之兄弟姊妹代為申請者免附委託書)

四、出境期限:經核准出境者,每次出境最長時間不得超過4個月。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兵調體檢科,聯絡人:林素琴,聯絡電話:23654361分機112,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