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的規定,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得申辦緩徵,由就讀學校於註冊截止日起1個月內,造冊送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而緩徵最高限齡是33歲,但就讀大專校院以下無修業年限之進修學校者,不得逾28歲。
(二)依兵役法第35條規定,具備緩徵條件者,為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對於出境國外或大陸地區就學之學生,依法並不能適用在學緩徵之規定,請逕向移民署申請,聯絡電話:23883929。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兵調體檢科,聯絡人:洪淑瑛,聯絡電話:23654361分機112,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