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中心的成立
一、民國89年起行政院參酌歐洲國家實施社會役的經驗,規劃替代役制度,本局即成立替代役中心,作為本府推動替代役業務及管理的專責單位,成為全國首創。
二、管理權責劃分:為建立替代役管理制度,訂定「臺北市替代役役男管理權責劃分表」,明定本府各服勤單位及生活管理單位權責,使各司其職,發揮整體功能,做好役男管理工作。
●替代役役男服勤與生活管理
為加強本府替代役役男服勤紀律及生活管理,替代役中心管理措施如下:
一、替代役中心職員為配合役男作息時間,採日夜輪班制,並分責任區編組,照顧役男生活起居,並考核役男生活言行與個案輔導。
二、訂有役男生活作息表及生活管理規定。
三、設有市長信箱提供役男反映事項。
四、每日實施役男早晚點名、督導上下勤、檢查內務、差勤管理及查舖等。
五、為瞭解役男勤務派遣效能,每週不定期派員到各服勤處所訪視役男服勤狀況及服儀檢查。
六、每月實施成長活動,活動內容為邀請專家學者進行演講、基本教練、服儀檢查及環境清潔等。
七、每半年辦理夜間活動舉辦各項球類競賽,健全身心,鍛鍊體力,以展現役男旺盛鬥志與行動力。
八、每月召開役男管理幹部會議,提供雙向溝通平台,凝聚向心力。
九、每年辦理14梯役男交接作業及新進役男講習,藉此宣達役男遵循事項,強化服勤紀律。
十、對於行為異常役男均列冊輔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