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役軍人至國軍醫院就醫時,掛號費及健保部分負擔,由國防部編列預算支應,至其他醫療院所就醫,則須自行負擔。二、替代役役男傷病至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含國軍醫院及非國軍醫院)憑健保卡及役男身分證就醫,役男應自付掛號費,健保部分負擔則由內政部(役政署) 編列預算支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兵役局權益編管科,聯絡人:羅巧瑞,聯絡電話:23654361分機321,臺北市1999網路服務、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留守業務處保險組02-27867350、替代役訓練班醫療相關(04)23460231。
一、現役軍人至國軍醫院就醫時,掛號費及健保部分負擔,由國防部編列預算支應,至其他醫療院所就醫,則須自行負擔。
二、替代役役男傷病至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含國軍醫院及非國軍醫院)憑健保卡及役男身分證就醫,役男應自付掛號費,健保部分負擔則由內政部(役政署) 編列預算支應。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兵役局權益編管科,聯絡人:羅巧瑞,聯絡電話:23654361分機321,臺北市1999網路服務、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留守業務處保險組02-27867350、替代役訓練班醫療相關(04)2346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