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禮儀
道 教 | 佛 教 | 基督教 | 天主教 | 回 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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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臨終前之準備 2.初終之儀節 3.大殮與停殯 4.葬前之準備 5.葬日儀節 6.葬後諸儀節 | 1.助念 2.入殮 3.七七佛事 4.告別式 5.起靈 6.火化 7.晉塔安骨灰 8.土葬 9.安位 10.對年 11.合爐 | | 1.人傅油禮(終傅聖事) 2.入殮禮 3.殯葬彌撒 4.告別禮 5.家祭儀式 6.公祭儀式 7.啟靈禮 8.安葬禮 9.火葬禮 10.安靈禮 11.圓墳禮 12.天主教─基督教信徒最後踰越 | 喪 禮 1.停屍 2.立主喪 3.治喪事 葬 禮 過 程 1.浴亡者 2.入殮 3.殯禮 4.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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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 一、 臨終前之準備
1. 拼廳與舖水舖、2. 壽衣:、3. 遮神:、4.宗教信仰之配合 (在腳尾供腳尾飯,腳尾燈、燒腳尾香與紙)
二、 初終之儀節
隨侍在側→舉哀→易枕→蓋水被→陳設腳尾物→子孫變服→帷堂→闔扉→門外示喪→為鄰居掛紅→守舖→關貓→買布製孝服→孝誌→擇日→辦理死亡登記→報喪→買棺→哭路頭→奔喪→宗教法事→成立治喪委員會
三、 大殮與停殯
成服→放板→接板→磧棺→打桶與乞水→沐浴→穿壽衣(套衫)→辭生→乞手尾錢→大歛→棺中佈置→封釘與停殯→拼腳尾物、佈置孝堂與捧飯→宗教儀式→做七→守靈→香奠→答紙→訃聞→撰印→寄送→喜喪燈之製作、懸掛
四、 葬前之準備
人員之分配 、 奠禮堂 (含軸幛)之佈置
五、 葬日儀節
轉柩→家奠→公奠→安釘→啟靈→葬列→辭客→安葬→放栓→祀后土→點主→祭墓→返主→安 靈
六、 葬後諸儀節
巡山→完墳→做七→除靈→做百日→做對年→合爐→新忌(做忌)→培墓→掃墓→撿金→做風水
佛教 一、 助念
將人員應分成數班,每班兩人以上,輪班助念(最好招呼亡者親屬同念)。
稱念亡者常念之佛號,若無則以「阿彌陀佛」四字佛號為宜,使亡者容易跟隨稱念,並勸導亡者:我們為你求佛念佛加披,請你放下一切,跟我們一起念佛,求佛慈悲來接您往生。
助念聲音須高低適宜,快慢適中。
眷屬千萬不可對亡者說情愛話、或臨床揮淚,以免擾亂亡者正念。
助念至少八小時, 最後三皈依、回向。
二、 入殮
回向後一部份人準備入殮相關事宜,一部份人繼續念佛
三、 七七佛事
人死之日為第一天,往後算七天為頭七(頭旬),後每七天為一旬,至七旬(七七)共四十九天。今有縮短為二十四天者,頭七及七七皆為七天,二七至六七之間皆間隔兩天,共二十四天。
* 做七內容可由蓮友陪同家屬共同念佛,或請出家師父,依時間的長短,主持不同的佛事。
一天:地藏經、金剛寶懺、三味水懺、藥師寶懺、(人數二至四人)
半天佛事:八十八佛洪門寶懺、金剛經(人數二至四人)
其他佛事:梁皇寶懺、三時繫念、瑜伽燄口(含和尚六眾或以上)
四、 告別式 (家祭,法師誦經,公祭)
五、 起靈
六、 火化 (含晉塔安骨灰 )或土葬。
七、 安位
回家後孝眷先換下孝服,牌位安放於祖先牌位之左邊(面向祖先牌位的方向)並另設香爐一個
八、 對年 (隔年後祭日前一天,佛事是誦超荐之經典即可。)
九、 合爐 (時間是往生者死後三年,現有於對年後第十天、清明節或另選一節日等三種變通做法)。
基督教 一、 入殮禮
親人斷氣後,取得醫師死亡證明書,停屍客廳,如不方便把遺體運回家裡,只好把遺體停在殯儀館的冰櫃保存,連絡全部遺族到齊後,等到喪禮當天前一小時再入殮。
入殮時,由傳道(牧師)主持,唱詩禱告,(程序與在殯儀館相同)。入殮後,有的隨即火化,擇期舉行喪禮,有的將棺木停在家裡,直到喪禮那天再出殯。
二、 喪禮
•喪禮時間沒有特定日子,只要大家方便,一般是星期日。
參加入殮,主要對象是故人遺族,也藉此見故人最後一面。
參加喪禮,主要對象範圍較廣,除了故人熟識的親朋好友外,遺族的親朋好友也都參加,所以,喪禮比較隆重,而有一定的禮節。
三、 出殯
喪禮完畢後,隨即出殯,出殯行列順序如下;
1.教會會旗。2.『榮歸天家』二人舉的橫旗。3.單人舉的豎旗,上有勉勵的詞句,約十支。 4.樂隊。 5.花車。 6.靈車。 7.遺族。 8.親友。
一般出殯一段路後,遺族就先向送行的親友辭別,再去安葬。
如果會場離墓地不遠,一般親友會送到墓地,等安葬完畢由原路回來。
四、 安葬
火葬:
在火葬場,遺族親友集合,傳道主持唱詩禱告後,再行火化,將骨灰安置骨灰罐中,再放置於納骨塔中。
土葬:
墓地不看風水,但須乾淨幽雅,表示對故人的尊重。
安葬時,不須看特定時辰,由傳道主持唱詩禱告(安葬詩歌),再將棺木放進墓穴中,蓋上塵土,遺族再舖上鮮花。
安葬後,一段時間之後,應為先人揀骨裝甕,再安置納骨塔,沒有特定儀式,對先人表示敬意就可以。
天主教 一、守靈
基本結構為:詠唱聖歌致候與導言開端祈禱聖歌聖道禮儀祈禱文主禮以十字架降福亡者結束禱詞。
二、入殮
主要結構是:致候及導言、聖道禮、降福棺木、獻香、灑聖水、祈禱、遺體入棺、向遺體致敬、蓋棺、禮成。
* 守夜禮 - 出殯前夕,也可在亡者家中舉行。內容繁複,包括:追悼禮、向亡者致敬。
三、出殯
歌詠、致候、祈禱、聖道禮、禱文。
四、辭靈(告別)禮
導言、灑聖水、歌詠或諸聖禱文、獻香、獻花、封棺、家屬及參禮者向亡者行禮、啟靈禮。
五、土葬禮
祝福墓穴、向墓穴及靈柩灑聖水及奉香、主禮導言、祈禱、靈柩入土、封墓禮、歌詠、拜別禮。
六、火葬
主要結構是:致候與導言、諸聖禱文、灑聖水、家屬及參禮者向靈柩行禮、點火、禮成歌詠。
七、骨灰、遺骨安放禮 (主禮及家屬都集合在骨龕前)
致候與導言、灑聖水、聖詠、天主經及祈禱、結束祝禱、封碑、獻花、家屬及參禮者行禮。
八、安靈禮
主要結構是:安放靈位、家屬向遺像或靈位行禮、灑聖水、祝福、禮成歌詠。
九、圓墳
當墳墓建造完成,親友共聚在墓地,舉行圓墳儀式。
十、追思禮儀 (作七、百日、週年忌日和冥誕)
作七:以七個聖道禮為基本結構,但在七週中,每週的讀經和祈禱主題不同:頭七:耶穌面對亡,二七:十字架--苦難的奧蹟,三七:聖瑪利亞--痛苦之母、憂者之慰,四七: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生,五七:我們期待著肉身的救贖,六七: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七七:新天新地--基督要永遠消除死亡。
百日、週年忌日與冥誕 - 追思感恩禮及禮成式之前加對亡者的致敬。
註:資料來源---輔仁大學神學院禮儀中心
回教 根據內政部「禮儀民俗論述專輯」報導,回教稱去世為「歸真」,就是將生命歸回真主阿拉,通常以土葬為主。
回教徒的喪禮是其過程分:浴亡者 → 入殮 → 殯禮 → 土葬。回教的喪葬,在回教徒往生後,家屬會將死者身上的東西全都取下,將遺體頭朝北、腳朝南、臉朝西擺好,以白布覆蓋全身親友為死者念下列的祈禱文:「吾人屬於真主,最後也回歸於真主那裡。」並為死者反覆的祈禱。即送到清真寺,之後葬禮事宜就交由清真寺來處理。由教長帶領親人為死者用溫水進行洗禮,將全身從頭到腳,用水清洗三次才行,再包以「開番」白布,裝入「經匣」,之後才送往墓地。
根據台北清真寺指出,回教徒的喪禮有三原則:土葬、速葬、簡葬。
一、土葬
回教徒認為火是一種刑罰,而不使用火葬。人在世的時候就不願意被火燒,何況是死者,只有造物主才可以用火去懲罰。墓穴採南北方向,頭 朝北,腳部朝南,面則朝向天房方向,亦即所有回教徒的墓都是麥加同一方向。
二、速葬
為避免屍体腐化污染環境,又可以減輕家屬的精神與物質的負擔,所以回教的喪期不超過三天。
三、簡葬
墓地不看風水,如在航行中可以水葬。不著壽衣、不用棺木、不置陪葬物,墓穴不可過度隆起及裝飾,務必採薄殮為宜。家屬走墳不帶鮮花素果,也禁止上香拜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