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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畢職能培育訓練

透過訓練取得專業職能相關證照,強化役男就業競爭力,並順利媒合就業。

前方項目符號圖一、參加對象:
(一)
設籍臺北市並完成兵役義務之役畢役男(限役畢後1年內參加報名)。
(二)具就業意願且符合招生簡章中各班別報名資格之失業或待業者。(參訓年齡另有法令規定者依其規定)。

參與本系列課程役男應已完成兵役義務,在營期間亦可報名,但必須注意配合甄試日期及開課日期。

前方項目符號圖二、報名應備文件:(包含共同應繳資料及個別應繳資料)
(一)共同應備資料:
  1.一吋之半身脫帽相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各職科「報名資格」所列條件之證明文件(如:學歷證件、證照。。。。等,請參閱「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112年度下半年職能培育失(待)業者招生簡章第3-10頁「112年下半年度職能培育課程一覽表」)。
(二)個別應備資料:
如符合「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或就業服務法第24條「特定對象者之失業者」,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請參閱「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112年度下半年職能培育失(待)業者招生簡章第15-17頁「肆、參訓者資格條件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對照表」)。

完成報名程序後,資格不符、放棄報名資格或不論錄取與否,所繳報名資料、表件及證明文件,一律不予受理退還(個人資料請先自行影印留存)。

前方項目符號圖三、報名日期:

依「112年下半年度役畢職能培育課程一覽表」所示兵役局報名起訖日期。

役男完成報名不表示錄取(訓),仍應符合「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112年度下半年職能培育失(待)業者招生簡章公告之甄選方式及錄訓原則為準。

凡報名參訓者(職能培育課程)皆須接受甄試(面試),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前方項目符號圖四、報名方式:

由役男本人或委託家屬備妥報名應備文件,於上班時間(上午9~12時、下午2~5時)至向戶籍地區公所(兵役課)報名。

報名完成後,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將查詢報名者勞工保險投保紀錄進行資格審查,如不符合報名資格審查者,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最晚於該學院報名截止前發送簡訊通知。

相關報名表單可至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網站→職能培育→自辦招生訊息→【招生簡章】112年度下半年職能培育暨職能進修課程招生簡章→相關檔案→下載後請以正楷填寫,或至本網頁報名相關表單檔案→下載後填寫。

※線上填寫「役畢培育訓練參加意願表」:填寫本表單僅表示有意願參加,請您於所選課程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應備文件繳交戶籍地區公所(兵役課)才算完成報名。

點選連結手指圖  https://reurl.cc/7y1n61       役畢培育訓練線上申請參加意願表

前方項目符號圖五、甄試方式與錄訓原則:依「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112年度下半年職能培育失(待)業者招生簡章為準。
前方項目符號圖
六、錄訓名單公告及通知:依「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112年度下半年職能培育失(待)業者招生簡章為準。

前方項目符號圖七、職能培育參訓注意事項:

 (一)上課地點及時間: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週一至週五 08:30-17:05(部分課程時間不同請依招生簡章為主)

※「Python應用實戰」上課地點為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或另擇市區內交通便利處。 

 (二)培育費用:培育期間之學雜費、材料費、勞工保險費(職業災害保險)等由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負擔。

※「役畢培育訓練」係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職能培育課程」,詳細課程內容及招生報名資訊以職能學院招生簡章為準。

相關招生資訊請參閱: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
112年下半年度職能培育失(待)業者招生簡章(PDF檔)


報名相關表單檔案:

1.非自願離職者(表單組合) (PDF檔)
2.其他及一般身分無工作者(表單組合)(PDF檔)
 
前方項目符號圖兵役局:112年度下半年役畢職能培育訓練課程一覽表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