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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就學:「就讀我教育部所採認大陸地區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之役男,返臺後應如何辦理再出境?向哪個機關申請?應填申請書表格式?處理時限?」

(一)應提憑在大陸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在學證明(在學證明須經大陸公證處公證、臺灣海基會驗證)

(二)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

(三)臨櫃填寫役男出國申請書。

(四)上班時間內「隨到隨辦」。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兵調體檢科,聯絡人:林素琴,聯絡電話:23654361分機112,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